茉莉
(写在前面:这位作者生活在瑞典,对北欧模式的介绍很有价值,但她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误解太大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主张民主的,马克思参与成立的第一国际就是民主架构,而马克思也肯定议会民主和普选权。而福利国家,政府用多重累进税制进行再分配,捍卫人权,强大的劳工保护法律与独立工会,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的主张,至于阶级斗争,北欧当然也是有的,任何劳工罢工上街抗争都是一种阶级斗争,作者对阶级斗争的误解太严重了。而北欧模式本身也一直都是社会民主主义者明确指出的一种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状态,的确不是社会主义,但是是迄今为止存在的最接近社会主义的一直社会模式。)
前不久中国领导人胡锦涛访问瑞典时,正是国外内讨论谢韬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一文很热火的时候,于是网上有人开玩笑说:“看,胡锦涛到瑞典去学习民主社会主义去了!”让热爱苏联文学作品《卓娅和舒拉》的胡锦涛,去瑞典著名作家斯特林堡的小说《红房子》中,认识社会民主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我看还是有点难度的。
就在北欧最美丽的六月,胡锦涛先生在“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的瑞典访问了几天。他不但会见了国王和首相,还到处碰到抗议中共侵犯人权的游行示威人群,这些抗议者毫不客气地给他上了常识第一课:北欧社会民主主义根本不同于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备注:因为苏联本来就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国家资本主义极权。)
◎ 误读“瑞典模式”的苦心
在读各位的讨论文章中,我有一个困惑,即中国学者口口声声称“瑞典民主社会主义”,而瑞典人自己使用的称呼却是“社会民主主义”(Socialdemokratin)。有人认为,称呼不同没有关系,只要大家说的是一回事就行。
但在我看来,改变了这个词的次序,意思就不太对了。使用“民主社会主义”一词,就把瑞典模式纳入了马克思旗下的社会主义阵营,比较左倾一点。而使用“社会民主主义”一词,瑞典模式就仍然在资本主义体制之内,是诸如“第三条道路”之类的中间社会形态。
这一点区别是如此清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立足于公有制和阶级斗争,对资本主义财产关系、法权观念和经济制度进行了根本否定;而瑞典社会民主主义却是遵循普世文明价值的,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优点融合在一起,使瑞典社会既免于放任资本主义下的不公,又免于社会主义中央集权下的效率不彰。
谢韬老等国内优秀知识分子,为了给中国寻找一个更为人性的社会制度,把目光投向北欧,这是对的,是值得钦佩的。谢韬老认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再也不能拖延了,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虽然知道瑞典完全是私有制国家,但谢韬们仍然要把瑞典纳入马克思主义旗下的社会主义阵营,为此,他们阐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理论。这种创新的观点大致是这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需要现代化。由于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实现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所以,普遍幸福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有利于老百姓过好日子的主义就是社会主义。
这种新观点看起来可以自圆其说,但实质上却是对瑞典模式的误读。笔者曾在一篇谈论瑞典资本家的文章中提到,瑞典模式应该称为“人道资本主义”,因为它是大资本家财团垄断经济的社会,该国百分之九十的企业在私人手中。
为什么这么多博学的人们,会误读瑞典模式呢?我想,这也许是一个策略的需要。当前,中国官方的主流话语在名义上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要引进瑞典模式,只有将之与主流话语挂钩,符合共产党的“政治正确”,才有可能被接受。这种特定条件下的误读,一片苦心可鉴,所引起的大讨论是很有意义的。
◎ 从历史渊源看特殊政治形态
在笔者看来,瑞典模式和马克思主义关系不大,它本质上是斯堪的拉维亚特有的政治形态。植根于古代乡村的瑞典式民主,与欧美很多国家的民主有所不同。
据《瑞典史》记述,早在公元500年,瑞典农民就制订了解决一切争执的规则,农业社会内部就有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这是一种用来对付北欧寒冷气候的原始民主体制。海盗时期,出征的海盗是由村落或氏族集体讨论决定的,海盗们必须像兄弟般团结搏斗,才能适应当时的社会条件。因此,即使他们在拿起牛角喝酒时,也要考虑其他海盗兄弟能喝到同样的分量。
到后来,瑞典发展成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1723年,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参加者有教士、贵族、资产者和农民四个等级,这即是说,社会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到18世纪30年代,议会中出现了政党的雏形,分庭抗礼的两派,一是代表大贵族的“礼帽党”,二是代表市民阶级的“便帽党”。作为瑞典模式的关键——以议会制来分权制衡,在瑞典历史上存在已有二、三百年了。
直到19世纪末,瑞典才从贫穷的农业国逐步发展工业,工会运动由此兴起。1889年,瑞典社会民主工人党成立,创始人是亚尔马·布兰亭。这个时期,社民党的指导思想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并不否定暴力革命。其党纲一度宣称:“通过阶级斗争剥夺资本主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社会控制和管理取而代之。”
1925年布兰亭逝世,接替他任社民党主席的阿尔宾·汉森走向社会改良主义。他提出“人民之家”的口号,实施提供各种社会保障的改良措施,代替以前提出的阶级斗争和生产资料社会化的政策主张。而后社民党长期执政,和资本家合作,奠定“瑞典模式”的基础。用前首相帕尔梅的话说:“我们社会民主党人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与资本主义共生的状态。”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瑞典模式是在社民党抛弃马克思主义之后,才得以诞生的。它有自己的历史渊源,有瑞典传统的“中庸之道”(lagom)哲学的影响,因而能够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以各种措施保护工人利益。
◎ 企业利润大饼怎么分吃?
今年五月,北欧航空公司(SAS)爆发了一场罕见的大规模罢工,各航班飞机瘫痪,殃及大批乘客。SAS员工们的要求不外乎改善工作条件,减少工作时间和增加工资。开始雇主的态度很强硬,罢工拖延了五天才获得解决。
尽管知道罢工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但我们并不太同情罢工者,因为SAS员工的工资不但比我们教育部门的员工高得多,也比其他航空公司的员工要高。有一位被耽误航班的美国乘客,甚至在电视上对罢工者忿忿不平地说:“你们不愿干,走人好了。”
然而奇妙的是,不管我们怎么不看好这场罢工,罢工者居然赢了。原因在哪里?罢工伊始,瑞典政府不直接介入,只是一旁静观事态的发展,促进双方谈判。罢工闹到最后,雇主方面损失巨大,挺不住了。既然他们不可能要全部员工“走人”,于是只得和工会重签集体协议。
对SAS罢工者来说,他们的工资虽然比一般行业要高,但私人企业的资本家获得的利润更大,因此员工有权要求更好的待遇。这就是说,甜饼做大了,各方都要公正地多分一点。这就是北欧平等精神的体现。
有趣的是,去年SAS公司在飞往中国的航线上雇用了35名中国空姐,其工资只是丹麦空姐的五分之一。此事被丹麦工会揭露,工会主席暗示性地发出了罢工威胁。SAS公司发言人只好出面解释,说他们只是在飞中国的航线上需要一些懂中文的空姐,绝对无意在其他洲际和欧洲航线上低薪雇用职员。北欧工会的强大力量可见一斑。
根据有关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员工的工资收入一般都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0-60%;而在中国,员工工资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1%左右。这个数字对比,很能说明当今中国工人的悲哀现状。为什么中国工人不能争取更高的工资水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手中没有北欧工人拥有的有力武器:组织起来罢工。无法与老板讨价还价,中国工人在当今的利益大饼中,就分不到自己应有的份额。
◎ 财富分享和民主政治
在最近的“北欧热”中,我读到《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北欧和谐,前提是分享》。作者关山,是广东省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关山认为:“独特的北欧模式——其最重要的一点是,全民创造的财富,应该通过税收杠杆由全民分享。”“不强调在生产领域的集中,但在收入再分配领域实行集中。”
关山的论述,可以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认为全民分享财富是北欧模式成功的关键,这是对的,但他没有说明,财富分享的前提又是什么?如果北欧没有民主制度分权制衡,政府不能保障法律规定的工人结社自由和罢工权利,工人不能组织起来集体谈判,那么,天性唯利是图的资本家,凭什么要多切大饼给工人分享?
这就是国内一些官方学者的局限,他们看到了北欧和谐后面的分配体制,却不能或不敢从政治制度上找原因。他们或许以为,在仍然保留一党专制的体制下,能够通过财富的分享,达到社会的和谐,这是一种近乎做梦的幻想。没有民主政治的制约,中国式的野蛮资本主义,只会变本加厉地巧取豪夺,黑砖窑之类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哪里还会有什么和谐?
在讨论瑞典模式时,我们不能忘记的一点是:在英国《经济学家》统计的全球民主主义排名中,瑞典以9.88的成绩排名第一。(备注:那是当然,社会主义只有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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