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和代议制民主的批判(节选)

民主骗局

厘清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关键要素之后,我们现在应该概述一下马克思对代议制民主批判的中心要点了。如前所述,这一批判所聚焦的,既有现代代议制民主广大的社会经济背景,也有代议制民主实际的法律和制度机制。自由主义者声称,制度机制和法律规则,诸如:常规性的无记名投票选举,不同派别、候选人和政党之间的竞选,新闻自由,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历史上第一次确保大多数公民能够向社会政府有效地施加影响(见第251—253页)。虽然承认公民对政府的影响在代议制民主社会要比在现代法西斯或专制独裁政府时期要大,而且相较于封建社会晚期的专制国家对农奴和农民的强制压迫,是取得了实质性进步,但马克思主义者强调,在代议制民主国家中,公民在正常情况下对政府的实质性影响还是有限的。

  代议制民主的社会和经济背景

马克思对代议制民主批判的中心点,是他认为:“没有付酬的剩余劳动是从直接生产者那里榨取而来的,这种特定的经济形式决定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Marx,l967b:791)这主要是因为剥削过程处于社会结构化的中心,并深刻地影响了政体,特别是,阶级社会的剥削产生了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大量不平等。这在资本主义中极为明显。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具有超强的能力,(同所有以前的生产方式相比)可以产出大大超过直接生产者生活需求的剩余产品,而这种体制看起来没有剥削性。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这是因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是由“自由而公正”的市场交换所调节的。

收入和财富分配存在极大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延续和跨代再现(尤其是通过继承、精英教育、“老校友”网络、家族庇护等等),对经济资源分配的高度集中控制,极少数资本家手中控制的生产和分配,这些合起来就使得:不同阶层的公民对政府施加的影响能力也明显的不平等。

现在出现了一种成形的文化,凸显了企业通过资助消息灵通的利益集团、常规性赞助重要政党、控制各家非国有大媒体、“歪曲”选举规则以利于自己等途径,向政府施加不成比例的影响(Lindblom,1977:170—190;Roper,2006)。支持这种文化的研究为马克思对代议制民主批判的中心要素提供了相当强的实证支持。[1]但这种研究也具有掩盖马克思批判真正的独特性的倾向。剥削处于复杂的历史进程的中心地位,通过剥削,各大社会阶级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得以形成。尤其是由极少数公民组成的资本家阶级和大多数公民组成的工人阶级,同剥削的关系紧密相连,这种剥削关系不仅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而且催生了互不相同和彼此对抗的阶级利益。资本主义社会中多数大的“利益集团”显而易见,可以称之为阶级利益政治和组织的结晶。此外,剥削或生产的这种关系必然会形成一种社会结构的主从关系,并产生集体行动的独特理由(Offe,1985:ch.7)。

[1] 这导致了麦克伦南(1989)和其他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和新多元论者观点趋同。虽说这种说法有正确的因素,但趋同的程度还是被夸大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承认马克思剥削理论是其对代议制民主批判的中心理论。

剩余价值理论,对代议制民主的批判和解释不同阶层公民对社会政府施加影响的能力,具有明显的区别,却都提供了严密的分析根据。因为正是剥削的过程,才确保了企业集团比如工会、妇女团体和环保主义者组织拥有更充足的资源。剥削促成并保持了公民中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阶级斗争、资本家控制媒体、企业对主要政党的影响,则进一步表明这些是重要的剥削过程的政治产物。

自由主义民主国家,深受经济条件变化的影响,它们要受到各种经济压力,压力之大小则取决于资本主义是繁荣还是随着资本主义发展中的长期危机而陷入停滞的泥潭。当资本主义处于强劲增长的阶段,政府就会对工人阶级让步,因而会强化所谓“自由民主国家”显而易见的中立性来应付社会冲突。而在较长经济危机时期,情况正好相反,国家偏爱企业的倾向就更为明显。在这里要强调的最后一点,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的和必然的不民主特性。劳动力的一般商业化掩盖了社会关系在生产领域的权威性(工作场所一般是按等级、不民主地加以分配的),也掩盖了按市场机制进行资源分配的不民主性。换言之,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必定是不民主的,确切的原因是:它们依赖于系统性排斥直接生产者对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源分配施行有效的控制。

总而言之,自由民主国家运行的全球社会和经济环境,充满了剥削、不平等、异化、压迫、周期性危机、暴力和战争、所谓的第三世界大量人口挨饿、环境破坏等特点。被剥削和被压迫的人民(他们组成了公民中的绝大多数)被排除在直接参与政治治理的过程之外,进而对政府施加不了任何直接影响。同资本主义相连的民主公民制度不只剥夺了公民的权力,将其集中于他们的代表手中,而且“对资本主义产生的统治和压迫的全新领域、其从国家到公民社会、私有财产和市场强制的权力再分配都毫发无损”(Wood,1995:234)。代议制民主,即使其最全面成熟的形式,也没有改变我们日常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在工作场所,则是指劳动和资源的分配——我们的生活不是受制于可信的民主,而是受制于财产权、“市场力量”和利益最大化的紧迫性。

  代议制民主的制度性机制

正如德雷珀(Draper,1977:306)所说,马克思批判代议制民主制造了“民主骗局”,不是因为它采取了民主的方式,而正相反,是因为它运用民主机制方式阻碍底层人民对国家的真正统治。因此,代议制民主制造了骗局,不是因为它不民主,而是因为这一特殊的民主方式存在内在的缺陷:它系统而肯定地排除大多数劳动公民对他们工作场所、资源分配、社会机构和国家实行有效的控制。代议制民主是个编局,还因为它在意识形态上创造和保持了人民做主和施加影响的幻象,而实际上则是在破坏和限制人民施加影响。

但是,即使纯粹按法律规则、关键的制度性机制和运行过程来看,代议制民主也是极为有限的民主方式。按照自由主义的观点,选举是代议制民主的关键,因为选举有助于保持公民对政府的信任。然而,选举在这方面显然也是有缺陷的机制。国会选举并非经常举行,多数国会任期是三到五年。可供选民真正选择的程度也有限,因为上面所说的社会结构限制运作,确保了国会中所有重要政党都会致力于维护资本主义社会和经济安排。体制内根本没有罢免机制:一旦当选,代表就可以完全不顾其选区选民的愿望,根本不用担心被免职和被取代。无记名投票本身就是旨在分裂选民。选民每隔三年五载,花上5分钟在一个隐秘的投票问填好选票,然后将选票投进票箱。

不只是选举体制对政府治理十分有限,而且在整个国家体制中,权力过分集中于行政机构。实际上,自由民主国家中法律规定的分权不能有效限制行政机构的权力。是总统、总理和内阁,实际上在统治自由民主国家,而不是代表们组成的议会。众所周知,这些议会怎么说都不是由广大选民选出的代表组成,而是不成比例地由富裕的白人组成。

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人人享有公民自由的原则,现实中是富人最有能力运用法律寻求预防国家裁决和不公平待遇方面的保护。另外,资本家阶级,以及中产阶级处于有利位置,可以运用其公民权向政治领域施加影响。鲁伯特·默多克就有超级的能力,可以利用言论自由的权利和新闻自由的规则,将其观点传达给公民和政权,这种能力大大超过了一名雇佣工人、福利享受者、反种族主义活动者和女权运动者。自由民主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由行政机构和国家上层官僚协同控制。政府高官中的多数人同企业界的高官拥有同样的特权背景和受教育经历,他们不是选举产生,因而不用受制于公民的有效民主监督。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the-history-of-democracy/09.ht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