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劳工运动(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缘由

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原因,那就是日益固化与黑恶化的“中国模式”与日益增长的劳工权利需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一、中国模式对劳工阶级的巨大历史欠账

所谓“中国模式”,官方称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既不同于苏联模式和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一种由一党制国家权力和国家资本驱动、掌控、渗透、规制、收放的市场经济,因此民间把它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权贵市场经济、新极权市场经济等等[3],市场不是以私有制与竞争性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而是垄断性权贵官僚资本集团借以疯狂地挖掘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并获取差额利润和惊人财富的工具和手段。

诚然,中国的GDP总量,即使刨去其中的一些重复计算和虚假统计的水分,也已经成为世界老二了。然而这是以极为高昂的代价换来的,如果刨除已经产生的和将来一定会继续显现的外部性、社会损失和历史成本的话,这个GDP里面所包含的净效益和净福利究竟有多少呢?本文不拟全方位讨论“中国模式”对整个中国社会、整个中华民族的损害,而主要聚焦于它对劳工权益的损害。

1、工资的欠账

在30来年的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劳工的工资增长一直是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水平的,其中90年代末到2007年,农民工的工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直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才有了较快增长,但即使如此,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的人均月工资也仅仅只有3072元,按这个工资水平,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即使是双职工,要想维持一家人在城市稍微体面的生存以及赡养老人,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中国形成的独一无二的“拆分式”劳动力再生产体制[4]的根本原因:父母或父亲在城里打工,孩子跟随祖父母或母亲留在农村生活,由此造成了6000余万的留守儿童和数千万留守妇女。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再生产不是以完整的、符合天理人伦的家庭形式完成的,而是以家庭分裂破碎的、违背天伦的、非人性的形式完成的,劳工阶级为此承受的极大的牺牲和惨痛的代价。这点工资,甚至还没有达到恩格斯写《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水平,更是跌破了马克思对那个时期的工资的经典定义:工资包括劳动者恢复劳动力的基本生存费用、繁衍后代以提供新劳动力的抚养和教育费用以及更新劳动力所必不可少的职业培训和休闲娱乐费用。那时候,尽管工人住在贫民窟里,起码劳动力还是以家庭的形式得到再生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模式对劳动者的剥夺和剥削程度,是超过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

2、休息时间的欠账

劳动法规定了一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以及一定的带薪休假日,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必须支付1.5倍(平时)、2倍(周末)、3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然而这个规定只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得到遵守,绝大部分企业的工人都不得不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1个小时左右,很多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也没有带薪休假日。于是出现了失业与过度劳动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导致了如下三种结果:一是通过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榨取了巨大的绝对剩余价值,二是通过人为造成就业不足加剧了劳动者的恶性竞争和劳动力的进一步廉价化,三是损害了加班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降低了国民的身心素质。

3、劳动安全卫生的欠账

由于缺乏有组织的劳动者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政府官员与企业的利益勾兑,中国的劳动条件普遍未能达到应有的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致使中国发生了在世界上频率和比例最高的矿难、爆炸、坍塌、火灾、工伤、职业病等等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灾难,其中有著名的致丽大火灾、昆山大爆炸和天津大爆炸;有不少于600万的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被赶回农村等死;仅珠三角地区每年就会削断4万根手指,推起来有一座山那么高。这些只是劳动者遭受生命健康损害的几个触目惊心的例证。可以说GDP老二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牺牲劳工的生命和健康换来的。

4、社会保障的欠账

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农民工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的,一方面是在企业层面,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是在社会层面,他们没有城市居民在教育、居住、文化生活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福利。通过户籍身份制度,我国实现了城乡隔离,使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成为这个国家的两个不同的等级,而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直到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和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法后,情况才有所改观,但就是这样,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为38%,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仅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5]

5、程序性劳工权利的欠账

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都属于实体性劳工权利,对这些权利的历史欠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程序性劳工权利的历史欠账。程序性劳工权利又分为个人的程序性权利和集体的程序性权利两种,前者主要指劳工个人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后者主要指劳工的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统称劳工三权)。应该说,个体劳工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得到了部分落实,但仍然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一是因为调解、仲裁、诉讼周期太长、成本太高,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劳工因拖不起而被迫放弃或即使赢了也得不偿失的情况;二是资方与企业工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通过利益输送而做出不利于劳工的调解协议、裁定和判决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个体性程序权利救济的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实体性权利,而对于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如工资的增长、工时的缩短、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社保标准的提高,就无能为力了。相比之下,旨在救济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的集体性程序权利,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而恰恰是这些权利,在中国是严重欠缺甚至是受到严防死守的;劳工通常被加入了一个前置的、预定的官办工会,他们对工会事务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因而缺乏实际的结社自由或团结组织权;他们不能通过工会与资方进行平等的讨价还价,因而缺乏实际的集体谈判权;他们更缺乏罢工权。当他们团结和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抗争和博弈的时候,他们就会受到当地党政和公检法的打压以及资方的报复,乃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等罪名而被施以刑事犯罪的指控和判决。

所有这些就是中国模式论者所津津乐道的比较优势,或者叫做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叫做人口红利,但其实正如秦晖教授所言,这是一种既无自由又无福利的“低人权”优势[6],长期来看正是中国模式的主要问题和劣势所在。不顾中国国情而直接照搬西方自由主义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这种现实具有天经地义的经济合理性,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劳动力市场的自由交换,而直指劳动合同法是破坏这种自由交换的罪魁祸首。比如楼继伟就认为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是导致制造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张五常大骂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恶法,应当予以废止,应该恢复上个世纪90年代那种企业与劳工之间的灵活契约状态,只要农民工自己能够接受比从事农业劳动更高的收入,与企业建立什么样的劳动关系都行;童大焕说老板给工人工作,工人却反咬一口,用劳动合同法去告老板,你们工人还有没有良心;董保华指责农民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权涉嫌“劳动碰瓷”,微信群里也有很多人围攻维权的农民工胡常根是在碰瓷,是流氓无产者;谢作诗认为,只要基于本人同意和自愿,几个穷人可以合娶一个老婆,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解决我国存在3000万光棍的问题;铅笔社认为,只要基于自愿合意,童工就有自由劳动的权利,禁止童工反而会使童工的生存更为悲惨……[7]

当然,即使站在劳工的立场上看,现行劳动合同法也的确具有国家主义和威权主义的立法取向,没有对于劳资自治的权利提供制度保障,劳工表面上获得了一些来自于国家的倾斜性保护,但其实失去了更大更多的权利,即团结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集体博弈的权利。那些要求放松国家规制、取消国家权力对劳工的某些保护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非常鸡贼地绝口不提劳工三权。那么,劳工方面既没有集体博弈的权利,又要失去仅有的一点儿国家保护,不就彻底成了市场上一只只孤零零的待宰的羔羊吗?自由主义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市场自由竞争本身会带来劳工权益的改善,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也不是以不受政治、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的纯粹形式而存在的,更不能以市场的逻辑去取代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逻辑,这个叫做市场的神话,在方法论上叫做经济学殖民主义或经济学帝国主义,是与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不同的另一种经济决定论。针对上述中国特色自由主义的论调,我想再补充以下几点反驳:

(1)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和一党专制的背景上发生的,要求资本对于专制权力的自由和平等没有错,但同时也应该给予劳动这另一个生产要素、另一个市场主体,对于专制权力以及对于资本的同样自由而平等的权利,那才是公平的、健康的、真正的市场经济,否则就一定会陷入到权力与资本、官与商、权与钱联合起来压榨和剥削劳动的、由权贵资本主导的市场体制之中,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是真诚的自由主义者所要求的资本的自由和平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2)中国由一个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时代,突然一下子进入一个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时代,农业迅速成为衰退的夕阳产业,在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急剧缩减,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守着人均一亩三分地,是根本不可能养活自己的,这个责任当然不能由农民来负,他们当然有权利进入城市谋生,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也内在地需要来自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这个根本就不是什么城市给农民、老板给农民工工作机会,而是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给予所有国民的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因此,因为农民工在城里挣得的工资高于其务农收入,或者农民工与自己的过去相比获得了一种比较收益这个事实,就推论出农民工应该安心忍受任何一种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接受由政府、资本等等强势经济社会政治力量通过有意无意的“合谋”而给出的劳动力价格,是完全不能成立的。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惟其如此,弱势的劳工就永远具有追求公正合理的劳资关系和劳政关系的权利。他们比较的对象不是自己的过去(纵向的比较),而是拥有权力、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源的城市居民(横向的比较)。

(3)市场经济从来不是一个独立自足的体系,它深深嵌入到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因此,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等其他要素也一定会对市场经济发生影响,构成一些重要的约束条件。比如,为什么全世界都禁止童工?这不仅因为大规模使用童工势必降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力素质,从而阻碍产业的升级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这是经济原因),而且因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童工就根本不应该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应该接受教育并得到身心的自由健康的发展,法律应当强制性地禁止童工,道德上应该谴责童工现象(这是社会原因)。如果仅仅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问题,只要所谓童工本人和他们的父母自愿,就可以雇佣他们,那么一切人力资源都可以当作赚钱的工具了,老人、残疾人、犯人、做黄赌毒生意的人,就都可以成为正常的就业者了。至于说什么禁止童工,让他们返回农村,会让他们失去本来可以挣得的收入而沦入赤贫和更为悲惨的状况,那只是似是而非的说法,是在偷换概念和论题: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恰好是应该由政府牵头动员整个社会来解决的,本来就不是市场应该负责的范围。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往往沦落到为不负责任的政府做辩护的低劣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二、劳工被严重剥削和压迫是造成目前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

与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和与之珠联璧合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判断恰好相反,左翼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当前制造业衰退以及正在到来的、改开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而正好是30年来低人权、低工资、低保障、低福利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劳工的超经济剥削[8]和政治压迫,是30年来积聚的经济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1、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基尼系数就超过了0.4的警戒线。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是:2003年基尼系数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为0.485,2006年为0.487,2007年为0.484,2008年为0.491,2009年为0.490,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到2012年的数据是0.474,2013年时0.473.2014年时0.469,2015年是0.462,创12年来最低。但这与民众的切身感受和社会舆论严重不符,也与一些学术机构的统计数据不一致。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财富报告:展望与策略》,目前中国收入前1%的富裕家庭,平均年家庭收入为115.2万元;家庭资产前10%的中国家庭,拥有63.9%的总资产;2013年全国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为0.717。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则指出,中国的财产不平等程度在逐年升高:1995年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

政府看到了产能过剩的现实,却不愿承认这种过剩是由于贫富两极分化和内需严重不足而引起的相对过剩,由此而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只是简单地去产能。其实中国最为急迫的应该是进行需求侧改革,也就是喊了十几年而没有动静的分配体制改革。只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手里没钱,同时又缺乏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他们就没有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内需就必然萎靡不振,国内市场就缺乏必要的广度和深度,难以吸收由GDP至上主义的投资冲动所带来的巨大产能,这种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情况,随着大量消化产能的出口的萎缩而充分裸露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的供给侧改革,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反而由于压缩产量导致大量的失业,失业者又没有基本的生存保证,造成新的经济、社会以至政治问题。受失业问题的制肘,产能减到一定程度就减不下去了,并必将反弹。这个逻辑过去反复出现过,现在再一次出现了:中央政府出台了新的“四万亿”投资计划,拉动和撬动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闻风而动,以中央下拨资金强力吸融社会资本,仅广东顺德一地的基本建设规划就已经达到了1000亿,据说把未来十几年的基础设施投资空间都开发完了,把后几届政府的事情都干完了。

所以单在供给侧做文章,只会造成收、放、再收、再放的恶性循环,最终无非是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并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而民间自由市场经济的空间会越来越萎缩,一种基于民生和民间社会的、供需平衡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无法建立起来。供给侧改革不会触动而只会强化政府主导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只有有效需求即有购买力的需求的扩大才会消化过剩的产能,只有需求侧的改革才会激活民间社会的活力,给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内在的动力,但这恰好要以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分配制度和既得利益格局为改革对象。2002年中共十六大就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构想,强调要加大第一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以及加大第二次分配的力度,为什么14年以后还原地不动?没有别的,是因为在“中国模式”的经济政治制度下,不存在完成这项改革的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有一个劳资集体谈判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和劳工权益保护机制,二是有一个宪政民主法治下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有限责任政府。

2、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

在中国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凭借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中国成为全球化分工体系中的“制造工厂”,廉价的中国产品源源不断地流向全世界,中国经济因此而保持长达30 多年的高速增长,GDP总量或经济体量跃居世界第二。然而,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对外而言,由于吸收了过多的国际资本,由于发达国家制造业向中国的大规模转移,使成百上千万的欧美国家的工人失去工作,从而引发了这些国家相应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已经开始从中国撤回部分资本和制造业,川普当选美国总统后,会加速这一回迁的进程;对内而言,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人口红利已经耗尽,相反,劳动力被大规模严重剥夺的劣势正在迅猛地显现出来。这两者都对中国的产业升级形成无法突破的瓶颈:外国资本在撤离的同时,也带走了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会严重拉低中国制造业的科技和管理水平;日益贫困化的劳动力大军只具有很低的人力资源,根本无法适应极为必要的产业升级。

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剥削,不仅使得内需和国内市场严重萎缩,更为深远的是,使得劳动者的生产力和生产率会处于停滞乃至衰退状态:第一,劳工工资太低,除了用最粗劣的衣食和最简陋的住宿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外,剩下的钱必需寄回老家养家糊口,根本就没有可用于人力资源投资的资金;第二,劳工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强度太大,有限的一点休息时间只可以用来恢复身体的疲劳,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学习更多的文化技术知识;第三,急功近利的企业只把劳工当作用过即扔的劳动工具,对他们没有提供应有的职业技能培训;第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本来应该成为培养技术工人的摇篮,但其实却大规模地沦为劳务市场的黑中介,经过几个月的基础学习以后,就以进厂实习的名义把学生卖给企业;第五,对劳工尤其是女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卫生保护,使他们遭受大面积的工伤、职业病和其他身心疾病,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生产能力;第六,大量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一些简单劳动,这些孩子成为成年人之后,大部分只能成为终身的简单劳动力。这样的一支劳动力大军怎么可能承担第二产业即工业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呢?长此以往,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条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低,并且将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基地。

3、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

第二产业的升级换代必将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会被第三、四产业即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所吸纳,在发达国家,第三、四产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和所吸纳的劳动力,都远远地超过了第二产业。然而,占人口85%左右的中国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福利太低了,他们对于第三、四产业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有效需求太弱了,根本不足以促进这两个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因此而吸纳大量的劳动力。

由此可见,即使撇开社会的、政治的、伦理道德的方面而进行纯粹的经济学分析,劳工权益问题也首先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劳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工是极为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劳工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权力和资本双重的、经济的和超经济的剥削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畸形的、跛足的、病态的市场经济,由权贵资本单方面主导的市场经济,其严重破坏供需均衡并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和结果。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们绝对不会承认这样一种经济学分析,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自生自发的市场竞争会自然而然地造成公平的分配,根本否认剥削(包括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剥削)的存在;他们反对劳工自由结社、集体谈判和罢工,认为这会造成劳动力的垄断,破坏自由竞争;他们不是向权贵统治阶级和专制政府要求资本的自由和企业的公民权利,而是把它们剥夺和压榨资本和企业的代价转嫁到劳工头上;他们不是要求降低由专制政府掌控并抬高的土地成本、融资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以及制度成本,而是把经济下滑、制造业衰退的原因归结到人工成本头上,不是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而是要求把劳工关进笼子。他们这样做,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不会解除而且必然会进一步激化正在到来的经济危机。看到张五常最近又在狂呼乱叫“简单一招可釜底抽薪:撤销劳动合同法,人民币马上止跌”,你就可以知道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者的良知和智力衰退到何等惊人的程度了。

三、劳工权利需求和意识的觉醒是劳工运动兴起的主观原因

如果说,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这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勃兴的客观原因,那么,劳工阶级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就是劳工运动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主体条件和主观原因。如果劳工自己没有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他们就会像过去的臣民和愚民一样,甘心忍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而不会挺身追求人权和公民权利了。

1、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

在西方文化中,“权利”是指为道德、法律或习俗认定为正当的利益(Interest)、主张(Claim)、资格(Entitlement)、力量(Power and Capacity)和自由(Freedom)。古代社会的人们,当然也有权利的需求和权利的意识,但由于那时候暴力集团对于生产集团、政治权力对于民间社会的专制统治,由于个体力量的软弱和分散以及公民社会不成气候,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和话语体系,是神权、王权、英雄、等级、臣民义务等等(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力意识形态”),权利需求并没有普遍生成,权利意识很不发达,甚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汉语中,“权利”乃指权势和财货,是与仁义相对,与声色、愤怒、患险等联在一起使用的贬义词。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公民社会、宪政民主的发展,权利、人权、公民权、自由、平等、社会公正,由分散的、非主流的话语,成为系统的、占主流地位的话语,成为普世价值观(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利意识形态”)。迄今为止,“权利”,在范围上,由抽象到具体,形成了人权、公民权、特殊人群权利(比如劳工权利、雇主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等等),而在内容上,由基础到高层,形成了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一系列权利。

古代社会向近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是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小农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国家暴力统治向社会和平自治的转变,是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是极权、专制、权治向宪政、民主、法治的转变,其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如何形成正义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公民社会为基础来解决一国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公共福利的问题。这就是权利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成为近现代文化的核心部分的根本原因。中国的近代化和现代化迄今为止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然而,由于苏俄极权主义和帝国主义出于其政治意识形态的全球战略以及其东亚地缘政治战略,扶植中共作为自己在中国的代理人,由于日本侵华战争中断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并使得中共乘机做大,致使中华民国遭受灭顶之灾,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极权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权的宪法,虽然受到中华民国宪法权利条款、世界各国宪法权利条款以及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事先的制约,也专章承诺了一些公民权利,但众所周知,在垄断一切社会资源的极权主义党国体制(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一党专政和红色霸权意识形态)之下,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无法得到实现的,相应地,中国人民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也受到了空前的抑制和摧残。这样一种极权主义体制,与世界文明主流背道而驰,虽然凭借暴力和洗脑也能够维持数十年的统治,但在经济文化上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越拉越大,终于不得不实行改革开放。

那么,所谓权利需求,就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内在地产生的一种独立自主和自我实现的欲求,是人类打破奴役性和等级性的经济政治制度而自由平等发展的冲动,是人类建立公正的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的需要,而对这种权利需求的自我意识,就叫做权利意识。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或将要经历两次解放,第一次是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初步确立人类主体性,这个时候如果说有所谓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话,那也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第二次解放使个人从各种血缘的、地方的、政治的、民族的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确立个体主体性,这就是本文所讲的原本意义上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如果说有什么历史发展规律的话,这个应该就是了,在这个星球上,不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不论北方人还是南方人,或迟或早都要经历这两次解放。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

所谓改革开放,就是在极权主义制度下容忍、允许、承认、批准民众和民间社会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平等的发展,是极权专制的政治权力对社会的一种松绑和放养。但重要的是,民众天然的、本能的追求自由、平等、正义、幸福生活的需求和潜能得到了一定的释放空间,并且按照其自己的本性而像野火一样激化和滋长蔓延起来了。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中国人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苏醒过程:

第一阶段:80年代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第一次大解放。这次思想启蒙运动最初是由中共倡导的“真理标准的讨论”引发的,虽然中共只是要反思文革、平反冤假错案、推进有限的改革开放,但知识界的讨论很快就越出了这个狭隘的框架,而上升到人性与制度关系的层面,这就是80年代初著名的“人道主义与异化”讨论,这个讨论虽然在84年以“反对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之名强压下去了,但仅仅一年之后,启蒙运动又以“主体性”、“西学热”、“文化热”等形式,在更大的广度、强度和深度上卷土重来,超出了原典马克思主义和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框架,而进入整个东西方文化和文明的比较视野,以至88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直接提出了要以蓝色海洋文明替代黄色大陆文明的要求。这一波启蒙运动和思想革命引发了89年波澜壮阔的学生运动和民主运动,这个运动虽然囚于现实的政治力量对比,而没有直截了当地把现代宪政民主法治作为马上要实现的目标(只是提出阶段性的新闻自由、反官倒反腐败、政治体制改革等要求),但运动指向的方向和远景目标则是明确无误的。

第二阶段:92年以后以新兴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纵深发展。89学运和民运被残酷镇压,政治权利要求遭受重挫,但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开始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自然而然地把公民经济权利议题凸显出来了:既然要搞市场经济,当然以确保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为基本前提。客观地说,在80年代的启蒙运动中,这个议题并没有得到深刻而全面的阐发,因为那时还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而生活在原有体制内的知识分子并没有产生独立的经济权利要求。92年以后就不一样了,新生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登上中国历史舞台,为之代言的知识分子顺理成章地大规模引进了西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并围绕着经济权利这一核心的公民权利,重新编织和构造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日常生活权利在内的权利话语和权利谱系。这应该看成是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一种纵深发展,在这个基础上,80年代还没有揭开面纱的多党制要求,终于在90年代被人勇敢地喊出来并付诸行动了:1992年胡石根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8年徐文立等人组建“中国民主党”。在冲破党禁的行动被严厉镇压后,政治异议和政治反对的声音并未消散,新世纪00年代的各界维权运动、零八宪章运动,10年代的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南街运动、人权律师运动,都以不同形式在延续着这一基于经济权利的政治权利要求。

第三阶段: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第一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和文化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要求;第二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新兴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第三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劳工阶级与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都以经济权利诉求为第一权利诉求,但它们对经济权利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私人财产权、自由经营权和人力资本收益权,而劳工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就业权、劳动力所有权和收益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保险权等劳动权益,或者叫做劳工的经济权利。

然而,在三十余年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进程中,劳工的经济权利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一方面津津乐道中国模式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人口红利,却绝口不提在这种模式下劳工阶级的经济权利遭到严重损害的事实,并且狡辩说农民工是自愿到城里打工的,他们得到了比自己当农民时更高的收入,根本不存在什么对他们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这种狡辩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是市场经济的代表和化身,让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对他们的恩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利与政府、企业和城里人讨价还价。但在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劳动本身就是一个结构性的、须臾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因此劳工的就业本身就是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贡献,劳工的权利本身就是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得以长期存在的“必需”和“必要条件”,要说机会,政府和企业固然提供劳工以就业的机会,劳工也给企业提供了获利的机会,企业交给国家的税收中也包含了劳工的贡献,因此双方的权利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我们固然不能说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资本家是寄生虫),也不能说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雇佣你是对你的施舍和恩赐,否则可以马上让你滚蛋)。

正是劳工阶级一方面感知到了自己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又感知到了政府、企业对自己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他们才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一种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历了四个阶段:

——逆来顺受,消极忍让,或者最多是用脚投票,从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不断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个别人的状况会因此而改善,但大多数人最终发现,天下乌鸦一般黑,作为个体的工人,根本就缺乏讨价还价的权利和力量,只能听凭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摆弄,其实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由资本家的意志这只“看得见的手”操纵的,所有的资本家出于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不约而同地把工资压到地板上,即压到赤裸裸的生存工资的水平上,这就形成了所谓“看不见的手”,工人要增加工资,只能靠加班加点。

——对于粗暴侵犯工人基本权益的行为进行单独的或者结伙的非理性的、暴烈的泄愤和反抗,比如消极怠工,破坏机器设备,跳楼讨薪,自杀,伤害无辜,绑架和杀害企业主或企业管理人员等等,这种泄愤和反抗不仅不能改变结构性的、不公平的劳资关系,而且往往会招来严厉的惩罚和报复。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主要是通过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来维护法定的权益,这种方式的确也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但也遇到如下几个问题:第一,企业工会受资方控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本不能维护工人权益;第二,资方对仲裁庭和法庭施加影响,使很多案件得不到公正的裁决;第三,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周期太长,期间劳动者不能与其他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只能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太高,是他们不能承受之重;第四,有足够的律师为资方提供法律服务,而愿意担任劳方代理人的律师太少了;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走法律程序只能就法定劳动标准打官司,而法定标准(当然是最低标准)以上的属于劳资自治范围的增长性权益争议,仲裁庭和法庭是不予受理的。

——团结和组织起来进行集体抗争,包括罢工、游行示威、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等等。这是目前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达到的最高阶段。这已经不是以个体行为去争取个体性的劳工权益,而是以集体行动去争取集体性的劳工权益,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争取赖以实现实体性权利(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的三个主要的程序性权利,这就是团结组织权(劳工的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和罢工权(产业行动权)。劳工们通过无数的惨痛经验终于认识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往往连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也维护不了,更谈不上争取高于最低法律标准的权益了,只有通过争得劳工三权,才能够争得更多、更高的其他劳工权益,才能够使劳工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提高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90年代自由主义作为新生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出现时,新左派也以劳工阶级和弱势群体代言人的姿态出现了,并与自由主义展开了激烈论战,但新左派是一些书斋学院派,他们利用西方后现代社会的一些左翼思想资源,站在道德制高点对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发出一种批判和抵制,而缺乏中国劳工阶级本身内生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深刻支撑,更重要的是学院派根本没有与劳工阶级有任何接触,不能引起劳工阶级的响应和支持,因此很快淡出了思想舆论空间,分化到各个右的和左的思想流派之中去了。真正能够基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和实际进程,基于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发展,而站出来伸张劳工阶级的人权、公民权利和劳动权益的思想流派,只能是在发达国家曾经引领和主导了劳工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思想流派真正接地气,具有深厚的阶级和社会基础,能够有效地与劳工运动相对接,因而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https://twishort.com/vRN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