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纳粹的德文全名是Nationalsozialismus,中文世界长期翻译为国家社会主义,也因此不少人认为纳粹是实行社会主义的左派。但实际上,更准确的翻译为“民族社会主义”,而纳粹也从来没有实行过社会主义。不信?不信就看几个例子吧:
在19世纪末,“社会主义”并不是一个招人记恨的词,反而是一个颇受欢迎和流行的词,这个词的本意就是要与欧洲旧有的、为绝少数的一小撮人所统治的历史所割裂,本质上也就是说反贵族和财阀的统治体系。
于是出现了一个很吊诡的现象,因为人民欢迎这个词,于是统治者们纷纷拿出这个词来标榜自己,法兰西第二帝国皇帝拿破仑三世标榜自己是社会主义者、早年还写过《论消灭贫困》,而德意志帝国的威廉二世皇帝也如此标榜,甚至自称”社会主义皇帝“。
当然,不管他们怎么标榜,他们的政权都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权毫无关系,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欧洲历史上,使用社会主义一词为自己的政权和思想涂脂抹粉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并非纳粹的独创——政治家总爱用人民喜欢的词来标榜自己,在社会主义思想大兴的时候用社会主义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冒用社会主义来为自己的政权涂脂抹粉,不代表一个政权会完全不用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举措,路易-波拿巴在法国执行了保护小农利益、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政策,以至于在1870年政权岌岌可危的时候还用农民的选票在选举当中得到了胜利(当然帝国很快还是在普法战争当中失败了),而德意志第二帝国在俾斯麦和威廉二世在主政时期也执行过不少维护工人利益的举措,比如失业救济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等等。
不过,这些举措并没有改变这两个政权的性质,任何一个客观的观察者,都会看到这两个政权是毫无疑问的由贵族、财阀和军阀这三根支柱组成的政府,区别只是各自体内哪方更加占优而已。
回到纳粹来,国家社会主义对纳粹来说意义更重大的是国家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纳粹是用一个“向凡尔赛复仇”作为口号来夺取民意的小资产阶级政党,它里面充斥的并非是工农,而是教师、小商业主、工厂主等等成分,社会主义在他们的理解里面是“国家稳定、强盛,人民生活富足,各个阶级和睦相处”等等概念,是“美好的旧时代”的一个残景和一个缅怀。
早期,出于小资产阶级的天性,纳粹党内有一些反对垄断财阀的倾向,但是很快,出于小资产阶级的另外一种天性,纳粹党内很快就采取了迎合拉拢垄断财阀的态度,并不反对垄断财阀对国家经济的掌控,反而强化了这种掌控。
垄断巨头之一、军工巨头克虏伯公司的继承人阿尔弗雷德-克虏伯在1931年加入纳粹党并后来进入党卫军,就是这股妥协合流的趋势的结果之一,如果一个社会主义政党让大量垄断财阀加入,那么它有可能还会是社会主义政党吗?1931年纳粹党甚至还没有上台取得政权,它就已经是一个由垄断财阀所豢养的政党了,无怪乎希特勒上台之后如此得财阀的欢心。
而希特勒的表现并没有辜负这些垄断财阀,在希特勒的主政期间,通过国家政策和发动战争,德国的垄断财阀们攫取了巨额利益,在战争期间,德国人大量没收被占领国家的工矿企业,然后将他们转入到了德国财阀的控制当中,到1943年,克虏伯帝国直接或间接雇佣的人员已达20万,为德国军队制造大炮、装甲车、坦克、潜艇和各种轻武器。他的销售员从他在乌克兰新建的工厂输出制成品或机械,卖给保加利亚、土耳其和罗马尼亚等国。
甚至纳粹自己的一部分党阀也慢慢地变成了财阀,比如二号人物赫尔曼-戈林利用自己身为四年计划总办的特殊身份和权势,大肆为自己捞取利益,并且攫取了大量财富。
赫尔曼·戈林矿冶康采恩成立于1937年,名义资本为五百万马克,目的在于通过开发萨尔茨吉特地区低质量的铁矿来增加德国的铁矿砂生产。可是,到了第二年,它的资本就增加到四亿马克,业务范围也扩展到远远不止是铁的生产,包括石油和菱镁矿的生产,以及造船和建筑。德国在1938年进占奥地利,使该厂第一次有机会将其事业扩张到德国境外。当时,该厂接收了奥地利的许多企业,其中最重要的是阿尔卑斯矿冶公司——奥地利最大的铁矿砂生产者。从那时起,德国在领土方面每一次成功的推进,都意味着赫尔曼·戈林工厂的势力的一次增长。在捷克斯洛伐克,它接收了斯柯达工厂和布尔诺兵工厂;在波兰,戈林康采恩代管了西里西亚所有的重工业;在罗马尼亚,它控制了雷希察工厂,该厂的钢产量占该国总产量的五分之四;在西方,洛林和卢森堡被征服后,它便设立了一个洛林事务处,管理该地区的铁厂,而在东方占领区,赫尔曼·戈林工厂则在掌握控制大权的德国康采恩中名列前茅。
我相信,从以上的描述当中,我们看不到纳粹主义和通常意义上社会主义之间的联系。
同时,判断一个国家对“社会主义”的真正态度,有一个十分简便的判断标准,那就是工会的实际权力和为工人的维权力度,如果连工会的职能以及工人最基本的权利都受到限制,那无论怎么样涂脂抹粉,都无法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性质。
而纳粹是怎么做的呢?上台伊始,它就宣布自己要限制工会的权力。
然后为了取代工会,纳粹政府成立了德国劳工阵线,而这个劳工阵线甚至没有和资方讨论工资的权力——政府给了你们星辰大海,你们就应该忘我奉献。
同时,为了限制劳工的流动,增加资方的权益,纳粹还推出了工作薄制度,资方可以随意扣押工人的工作薄,没有工作薄工人甚至不能自由改换工作,于是工人在纳粹体制下只能是资方的驯顺劳工——无怪乎纳粹党如此得财阀的支持了。
由此可见,纳粹主义在登台之后的实践,并没有多少社会主义的元素,至于给工人的一些小恩小惠(我知道有些人可能会说什么游艇的),那也不过是攫取了巨额利益之后的小小赎买,而这些钱当然只是工人们自己付出的劳动换来的。
纳粹在执政初期还推出过一个计划,要给每个劳工配备廉价车,然后同劳工的工资强制扣取了钱款,结果直到战争爆发,一辆家用车都没有给过劳工,这些钱都被挪做他用——这就是纳粹党的社会主义。
所以,我们可以断言,纳粹主义和社会主义完全不是一回事,除非纳粹宣称自己“在搞德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当然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肯定是不会得到整个世界的认同的。
把Nationalsozialismus翻译为国家社会主义,可以算是知乎的问题“有哪些概念因为翻译的缘故一直被误解”里的一个范例。这个词拆开来就可以看到,一边是Nationalismus, 针对国际社会主义Internationaler Sozialismus(我觉得更准确的名称是各民族的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魏玛共和国和当时德国的社会民主党),一边是Sozialismus, 针对资本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才是准确的名称。作为一个产生自近代欧洲历史的概念,它的核心要素是种族主义,特别是反犹主义。希特勒自己界定的Nationalsozialismus很明确,民族主义是个人对民族共同体的奉献,社会主义是民族共同体对个体的责任。脱离了种族主义对民族的界定,社会主义根本没有位置,种族主义才是民族社会主义的核心原则。在这里,民族社会主义明确拒绝社会主义的要求生产资料社会化的主张,而是基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繁荣要求来反对资本主义,种族划分是最为首要的环节,例如这一环节甚至贯彻到了根本法典民法当中,在民法对人的定义中就贯彻了种族区分的环节,非亚利安人只有不完整的行为能力(简单说,非亚利安人就不能算具有真正的Person)
另外,纳粹所用的民族这个词也没有我们今天那么中性的意义,它指的是在当时欧洲的人种学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种族划分而产生的民族。在德国人面前,南欧的黑头发白人也是次人一等的民族。
纳粹的核心有两点:国家第一,民族第一,而这两点最终造成了超过5000万人的死亡。纳粹自称社会主义但从来也不是社会主义,就如同朝鲜自称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但从来也没民主过,不过是骗人罢了。而纳粹的核心恰恰被今天很多自称反共的极右完美继承了,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今天的共匪和他们一样,都是国家民族第一的黄纳粹!